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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熟讨债公司各种讨债术与逃债术剖析

2017/9/14 17:57:23      点击:
常熟讨债公司各种讨债术与逃债术剖析
  一、“木马计”讨债法


  (1)在讨债过程中,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,以好象关注、有兴趣,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方,把对方的信息搞到手,再反过来攻击对方,以求有利于已的条件的做法。


  二、“针锋相对”讨债法


  (1)是强攻战的一种,是在讨债过程中以绝不退让的强硬立场迫使对方让步的策略。


  (2)操作技巧:说话切题;“锋”在有理,而不在于扯着嗓门高叫。


  三、“最后通牒”讨债法


  (1)以条件或时间做筹码,逼对方作最终答复的讨债方法。


  (2)操作技巧:应注意“可信”二字;此法不能多用,用多了既无效果,又伤感情。


  四、“挤牙膏式”讨债法


  (1)就是施加压力,迫使对方让步的讨债方法。


  (2)操作技巧:应仔细研究分析合同和债务发生情况,找出于已有利的东西;善于找到压力;讲究耐心,安排足够的时间。


  五、“连环马”讨债法


  (1)即你要我一个条件,我也要你一个条件,坚持互换条件的讨债方法。


  (2)操作技巧:坚持不能让自己白白掉了一个条件为原则。


  六、“算细帐”讨债法


  (1)讨债人在债务人面前,或在诉讼中,详细计算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损失,并尽可能多地把虚头打进帐目中的做法。


  (2)操作技巧:要有理由,但又虚虚实实,尽量使对方无案可查。


  七、“激将法”讨债法


  (1)是指以语言刺激对方,使其感到坚持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已直接损害了自己的形象与自尊心,从而动摇或改变其所持态度的方法。


  (2)操作技巧:只能用言语刺激,不能耍态度;语言要作到切合对方的特点,态度却要作到和气、友善。


  八、“告状法”讨债法


  (1)是在对方的上级领导面前说对方的坏话,达到施加压力、动摇对方意志的目的;或促使领导从中周旋,缓解双方的矛盾。


  (2)操作技巧:要注意告状要告得准确,不管对方在场与否,均要以事实告状;说话要得体。


  九、“红白脸”讨债法


  (1)是一种软硬兼施的讨债方法,即由两个讨债人同时进行,一个唱白脸,一个唱红脸;或只由一个人讨债,既唱红脸又唱白脸。


  (2)操作技巧:1唱红脸的人既要“凶”,又要出言有理,保持良好形象;2唱白脸的人一般是负责人,要善于把住火候;3若是一人兼唱红白脸时,则要机动灵活。


  一、“函电”讨债法


  (1)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、电报、传真,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,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。


  (2)优点:1经济实用;免伤和气,便于改善关系;作为应急手段,便于及时中断时效;便于债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。


  (3)使用范围:1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;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;3债权金额不大,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;4相距较远,且交通不便,或债务人众多,并相对分散;5债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。


  二、“会议”讨债法


  (1)优点:1方便易行,有利于提高讨债效率;2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;3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“兵力”打“歼灭战”或“攻坚战”。


  (2)适用范围:1债务人众多,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;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,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;3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,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。


  三、“公证”讨债法


  (1)优点:1强化债务人偿债的责任意识;2不经审判程序,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;3作为债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;


  四、“代位取偿”讨债法


  (1)适用本法应注意:1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,并不得牟利;2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;3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;


  五、“律师协助”讨债法


  (1)律师的重要作用:1敦促作用;2参谋作用;3骨干作用;4代理作用;5助手作用;6预防作用。


  (2)律师的主要做法:1清理帐目,分析成债原因;2函件催讨;3行政干预;4召集债务人会议;5债权转移;6两地律师协作调解;7签订清欠协议书;8请求工商、金融部门配合清帐;9诉讼。


  六、“兼并清欠”讨债法


  (1)实施步骤:1牵线搭桥,促成兼并;2签订协议,保障债权;3执行协议,实现债权。


  七、“留置清偿”讨债法


  (1)优点:1确保债务人实现债权;2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;3留置权与抵押权相同。


  (2)适用条件:1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;2只有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时,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;3留置的财产应是债权人依合同约定而合法占有的财产;4债权人留置财产后,经过一定期限,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,债权人方可实现留置权。


  八、“抵押清欠”讨债法


  (1)操作方法:1设定抵押权;2行使对抵押权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;3实现抵押权


  (2)适用时应注意:1要注意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;2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;3实现抵押权要符合法定条件;4实行“多退少补”原则;5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;6要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的担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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